前置资质 - 企业备案

1210保税进口的流程如下:
1)前期备案
企业海关备案 → 平台/支付/物流企业备案 → 开设1210保税电子账册 → 缴纳税款担保(保证金/银行保函) → 系统对接单一窗口/通关平台完成系统对接联调。
2)一线入区(海外备货入仓)
海外批量备货→运抵国内口岸→申报入区(填报进境货物备案清单+保税核注清单,监管方式选保税电商1210)→海关审单/查验/放行→入保税仓存储→账册核增(暂不缴税)。
3)订单触发与清关(消费者下单后)
消费者下单→平台/支付/物流推送订单+支付+物流三单→海关三单对碰→比对通过后申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申报清单→自动计税(关税0%,增值税/消费税按70%征;单次≤5000元,年度≤26000元)→代扣代缴税款→海关审单/抽检→放行、账册核减。
4)出区清关配送
生成核放单 → 包裹出保税仓 → 国内快递派送 → 消费者签收。
5)汇总与售后
定期汇总申报、对账核销→支持退货回保税仓(账册回增,可二次销售)→留存所有单证至少3年备查。
1210保税进口,办理资质需要注意事项如下:
1)海关注册登记办理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的企业类型。
海关注册登记步骤:登录中国(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企业资质系统向所在地海关提交备案申请,经所在地海关审核办结后,备案企业可自行打印备案回执,全程无纸化网上办理。
2)中国电子口岸 IC 卡办理
开展跨境电商进口业务的企业,在完成海关注册登记之后,需前往企业注册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制卡中心办理中国电子口岸 IC 卡。
3)跨境电商企业类型备案
已完成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商企业,取得企业编码及中国电子口岸 IC 卡以后,可使用 IC 卡登陆中国(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入企业资质系统,在海关企业通用资质—企业备案-变更申请中勾选“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完善其他必填信息后,保存提交变更申请。
注意: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选择时,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电商企业可选择“电子商务企业”; 对于同时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和B2B业务的物流企业,企业类型应勾选“物流企业”;对于仅开展B2B业务的物流企业,企业类型应勾选“物流企业(仅B2B)”;监管场所运营人企业选择“监管场所运营人”。
4)DXPID 申请
DXPID为跨境电商报文传输编码,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可在【企业入驻】—【下载中心】点击下载《申请DXPID数据交换接口的流程》的文件,并按照文件内容提交DXPID申请信息及附件。
5)担保金账户办理
海关对符合监管规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时段汇总计征税款,代收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代收代缴义务人企业需办理担保金账户。
代收代缴义务人申请办理税款担保时,需递交《担保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主管海关进行核批。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以主管海关要求为准。